广州工伤纠纷律师六级工伤纠纷律师


2020-04-15 11:21:05   75次查看   信息编号:20183862990  举报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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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团队成员,分别毕业于中山大学与广东商学院等知名法学府,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多年来代理大量民商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60%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要求: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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